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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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7076:好评
很不错,有温泉套餐优惠券,但是提前没看出来介绍,结果没有带泳衣
会员6285:好评
酒店根本不值这个价位,温泉一共三个池子,照片里这个是最大的,面对面坐着,能拉到对面人的手,更别说泡了,洗个脚还差不多。其他两个在亭子里,更小了,服务态度还巨不好,特别是前台办理入住的女服务员,满嘴谎言,明明客人没入住,不想麻烦,就告诉你,房间已经被入住了!房间很冷,空调还不管用!给准备订房的一个参考!
袁**:好评
非常好的酒店,环境很美。舒适卫生,身处公园之内。